而在第二天的晚上,由於别墅院子里有烧烤架,秉持着「有了不用就是浪费」的心态,我们去了附近的超商,买了烤肉的食材,顺便带了一瓶泡盛,打算在别墅里大快朵颐一番。
泡盛的味道有些微妙,总之我是不会想再喝第二次了。
钱莎莎也是这麽认为的。
既然我们双方对此评价都不高,我索性踏上脚踏车,去最近的便利商店又买了些果汁口味的罐装调酒,放弃那没人懂得欣赏的泡盛。
当我回来的时候,钱莎莎已经将肉都烤好了。
虽然有一半已经烤焦,但我知道她尽力了。
就在我们对着海浪与月光大块吃肉、大口喝酒时,钱莎莎又开口了。
「何郁。」
我秒答:「好玩。好吃。我不会嫌弃你把肉烤焦了。」
「不是啦!」钱莎莎有些烦躁地骂道。
我转头看向她,笑道:「唉唷?我猜错了?那你要说什麽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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