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OK绷!」隔壁桌那位猛地一拍桌子,状若癫狂,「我就说!我就说那片OK绷很不对劲!」

        而就在这片沸反盈天里,教室前门,出现了一个抱着一大叠讲义的人影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砚是抱着讲义走回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廊安安静静,阴天的光把地板照得发灰。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,他先听见了里面不寻常的骚动,然後,听见了自己的名字——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,是那个他听了三年的声音。用回答数学题一样平稳的语调,说出了三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男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沈砚的脚步,钉在了门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怀里那叠讲义滑了一寸,被他下意识地拖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以为那句「等我想说的时候,我自己会说」,说的是很久以後。毕业以後,上了大学以後,远得看不见的以後。他甚至偷偷做过最坏的打算——也许,永远都不会有那一天。他真的不在乎。对一个从小就学会不去要的人来说,能和那个人一起抱着这个秘密,已经是超出他配额太多的幸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准备好了等。等多久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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